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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经费支付规定

发布时间 : 2011-06-01 点击量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中文〔2011〕9号
中国语言文化学院
普通话培训测试经费支付规定
(2011年4月修订)
 
从2011年起,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。根据情况变化,结合普测站实际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财经领导小组研究,修订普通话培训测试经费支付规定。
一、聘请1人为普测站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普测站各项业务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制定测试计划、落实场地设备、组织报名收费、聘请测试员和学生助理、组织测试、上报数据、申办证书、证书发放、日常考生咨询与事务管理、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二、根据情况需要,聘请1人为计算机技术主管,主要负责测试室管理、系统安装调试、设备技术保障、其他相关工作等。
三、每报名280名考生组织1场培训,聘请培训主讲教师1人、培训助理1人。
四、经费支付标准
1.办公室主任劳务报酬:按2元/考生计算(含税);
2.报名收费人员劳务报酬:按2元/考生计算;
3.测试员劳务报酬:测试员(含复听员)对第4题命题说话题进行评分,按5元/考生计算(含税);复听员对整套题(第1-4题)进行复听评分,按15元/考生计算(含税);
4.主考教师、技术主管劳务报酬:各按2元/考生计算(含税);
5.培训主讲教师、培训助理劳务报酬:主讲教师按400元/场计算(含税),培训助理按100元/场计算(含税);
6.以下支出列入测试成本:
(1)上缴上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学生10元/人,教工20元/人;
(2)聘用学生助理4人,勤工助学劳务报酬每人100元/天、50元/0.5天;
(3)购买若干测试用品,包括饮用水、小食品、字典等费用支出;
(4)测试当天工作人员每人餐费20元/餐;
(5)其他必要性的支出。
五、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。
 
 
中国语言文化学院
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
 
主题词:财务  普测  经费支付   规定
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院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11年5月9日印发